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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9章黄秀妹的刀疤
    以庄长寿的生活来说,他自然是想不到南洋是如何一步步被消化为华夏之地的,庄长寿能感受到的只是结果,却很少去思索结果背后的过程,反正,他这些年来,每下一次南洋,就能感觉到和上一次前来,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然,各地的节奏各有不同,但无不是向着积极的方向去发展。
    就说他这一次南下时,先后停靠的三个港口吧:从羊城港,第一次上下货是在顺城港,这里是安南港口,也是昆顺走廊的终点,其实被纳入华夏直管还没有几年。
    因此,这里的买味相对是比较淡的,从衣冠,是比如今的京城可能还要更复古一些,在庄长寿南下的时候,京城还没有彻底归顺,但当地的百姓所穿的服饰,什么圆裙、女子穿裤、衬衫、圆领衫之类的流行,都是从买地过去的,和老式的马面裙等混杂穿着,对于老学究来说,肯定有点儿不伦不类。
    而顺城港的富户,穿的还是规规矩矩的敏式衣裳,男子穿道袍,女子的服饰和马面裙固然有区别,但也大差不差的,因为是南面,布料肯定比较轻薄,也没有京城那样华丽,多以薄棉布为主,庄长寿看着,倒是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他们县里的殷实人家,很多也是这样穿的。
    不过,虽然服装形式,还是没有完全更改过起了官话,这官话普及的速度之快,几乎让人以为这里根本不是安南旧地,而是两广道刚被买活军拿下的一个城镇了——这里也有很多买式打扮的汉人,正合适于庄长寿的印象。
    这些汉人很多都相当的高大,官话也有北方味儿,这都是从彩云道翻山过也在逐渐变淡,至于买地的风俗,庄长寿待的时间有限,感受不深刻,在他来说风俗上买味不是很明显。
    有一个特征是显然的,那就是本地能见到的妇女很少,大概是因为修路是重体力活,出面者以男人为多,外来的汉人多是男子,而本地的人家,明显也还延续了从前的习俗,男主外女主内,会出来讨生活的女人,经济情况都是不佳的,在港口能接触到的管事、吏目,凡是本地的都为男子。
    庄长寿想,那些迁徙到本地来种田的汉人,肯定也是男户为多,不可能和买地村子里一样,有很多女户——他虽然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兴趣也并不敏感,但也能隐约预测到一点本地的将来:现在还好,估计汉人可以娶本地的安南女子,再下一代,等到本地被完全消化,而情况还没有改变的话,女子外流,去北面民风更开放处工作的现象必然会凸现,下一代的安南百姓很大可能将会出现娶妻难的情况。
    哪怕是做乞丐,都得看生活在什么地区,羊城港住久了,有时候都会忘了成亲在如今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很显然,不论世道怎么艰难,羊城港的百姓要娶妻还是相对简单的,在羊城港住着,不自觉地就会忽略掉这世上其实有很大一部分人正在慢慢地绝后,比如说占城和美尼勒城的很多男土著,他们其实就面临了无妻可娶的窘态。
    不过,这些土著的遗风还是很重的,有些人始终不会说官话,还遵循原始的习俗生活,在本来的部落中,其实也没有很稳定的男女关系,这东西既然不是社会上的一种必须,那么他们似乎也就感受不到极大的压力,对于眼下的情况也就甘之如饴,并没有什么改变的愿望。至于说他们自己生理上的一些需要,在丛林中自然也有很多办法去解决,庄长寿也听到了一些传说,只因过于猎奇不雅,又没有实证眼见,也就掩去不提,没有在游记里写出来了。
    除了这些会逐渐绝后,隐没于丛林中的土著之外,美尼勒城凡是会说汉话的土著,打从心底其实已经认为自己是华夏人了,这和占城的土著是非常相似的,因为他们本了什么话,那么,这个话在他心里就是真理。这些土著从会说官话以汉语的,就是华夏人’,那他们也就深信不疑地这样认定,并且把‘听六阶的话,按六姐的吩咐生活’,当成了最高的准则。
    美尼勒城和占城这里,所差别的地方,就在于美尼勒城是没有土番贵族的,而且生活了一群会说弗朗基话的土著,以及一部分弗朗基人,这和美尼勒城的历史也有一定的关联,庄长寿的感觉是,美尼勒城的生活,各方面要比占城惬意一些,也更靠近本土城市一些。
    弗朗机人把城市建出雏形这是一个,华人在美尼勒城有历史,本就有不少的住户,这似乎也是一个原因,再一个就是美尼勒城毕竟是岛城,流民到达的途径只有乘船,数量相对可控,受到流民潮的影响也小。庄长寿的感觉是,美尼勒城很像是买地的榕城、武林等城市,繁华而不过分喧闹,物价也不高,所有的规矩民俗,都是基本买化的,住民如今也是以汉人为绝对的主流——本地的土著数量是不算太多的,而且受到弗朗基挑拨内战的影响,买活军入主时,已经减员了不少。
    但凡是汉人多的地方,百姓自然以为这里就是汉土了,美尼勒城的百姓,受到历史的警醒,也很热衷于强调这一点,处处都可见到华夏历、活字旗这些标志,为了表现自己对于买活军这个勇于维护汉人利益,向外扩张的政权的拥护,本地的老华人也很积极地向买地的风俗靠拢,服饰基本是完全买化了,这就和顺城港的安南遗民有了显著的区别。
    毕竟是已经入华多年了,那些最早学会汉话,向买地靠拢的土人,如今也养大了第二代,而且很快就出现了老华人、买地迁移来的新移民(客户人家很多),和本地土著联姻的后代。
    这些后代虽然有土人血统,但却都认为自己就是纯正的华人,官话流利,长相上土人的特征也不算太明显,除了身高普遍偏矮且肤色黝黑之外,其余一切行动,和买地的百姓没有二致。庄长寿这一次造访美尼勒城时,还饶有兴致地到城外的椰树林里去走了走,发现了另一个可喜的变化:本的买卖,但这一次散步时,所见到的树林窝棚里,住的多数都是等活的年轻力工了。
    那些土人妇女经过这么多年的教化,老的那些,也许总算是渐渐认可了买地的规矩,不论是被社会感染着,拥有了廉耻观念,还是有了要服从规矩的觉悟,又或者是找到了别的更轻松且更没有危险,报酬也还算过得去的活儿——譬如说,在新的社会观念普及之后,所涌现出的婚配需求中,她们发现找一个固定的丈夫,不但工作的次数变少,所得的生活物资却没有降低很多,于是便纷纷去固定住了一个长期而稳定的顾客,从自由市场上消失了。
    至于新成长起来的土人姑娘,她们自小受到的,完全是新一种教育,工作机会也多,庄长寿这些年游历下来,发现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接触到某个观念的时间早晚,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对于一个自幼就接受了某种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观念在脑海中就完全固定下来了。
    一个人如果自小就知道不告而取是偷,或者更进一步,知道偷窃是不对的,那么,除非他承受了非常重大的打击,否则他绝不会很自然地把偷窃当做谋生的手段,可要是一个人从小就生活在想要什么就去拿的部落里,那么,哪怕他长大以后受了多少遍的教育,只要时机一合适,他还是会毫不考虑地下手,而且绝不会有真正真诚的罪恶感。
    这个道理,在杜绝风月行业上也是很有用的,老的土人妇女从市场上消失之后,新人也完全没有大规模入行的心理基础,新长起来的女孩子们,自小是念诵着‘自食其力’、‘学习向上’的经文长起来的,以勤劳远见为美,和本来土人部落里的风气已经是完全两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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