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779 父母们的传奇 云县马正德 每个人的……  买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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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买活军到来以前, 所有南下的流民难道都是在本乡本土老实生活,便没有一点自己的故事吗?当然并非如此,甚至对很多流民来说, 他们人生的第一份安稳还是在南来买地之后, 才慢慢地在心底扎根的——这说的不是职业、居住地的安稳, 而是对于未来的期许, 不管自己的职业有什么变动, 这些百姓们, 人生第一次相信, 自己明天、明年,哪怕是换了工作,搬到了别处去住, 至少还是能吃得饱饭的。
    不要以为这是很简单的要求, 实际上,对买地之外的绝大多数百姓来说,这样的安全感都是非常匮乏的。在他们动荡的前半生里,酸甜苦辣什么都有,波澜壮阔唯独少的就是对明天的笃定, 就说马正德这一家子,这辈子真可谓是跌宕起伏,马正德和姚花儿各有各的传奇, 他们怎么能在白山相遇, 又来到买地, 这会儿就算问他们,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无非是随波逐流,听凭莫测的命运,随意地摆布着他们罢了!
    “你大大是瓦尔喀部, 蒲察部落的人——这是个大姓,现在建州女金也有,不过汉人都叫他们富察氏,其实就是一个名儿,读音有点出入罢了。他们那个部落,世代都在亦速里河附近放牧……”
    “那个地方,现在建州女金管它叫尼满河了!”
    马正德歪在炕上,一边抽旱烟一边听着妻子和女儿叨咕,时不时地补充一句,沉声说,“亦速里河两岸,连着见不到边沿的深山老林,除了我们女金人之外,就是一些鄂温克人,也有人叫他们虾夷人……反正我们说话彼此都能听得懂,这些鄂温克人之间彼此联系也很少,都是一个个的小部落,在深山里迁徙。他们喜欢养驼鹿,我们也跟着养,但我们养狗,喜欢狗,他们没那么喜欢,除此之外,没什么不同的。”
    一样事物有多种名字,在此时是非常常见的,比如鄂温克人内部还分了鄂伦春人,但在女金这里都叫鄂温克,而对敏廷来说,鄂温克、鄂伦春、住在亦速里江这里的女金人、乃至虾夷人,都可以叫做野人女金,甚至连海西女金都不区分出来。只有马正德这样,在亦速里河出身的老女金,才能对彼此的区别如数家珍。
    “内地儿从古到今,就没有什么汉人来,汉人咋来啊,都不惜得来,全是老林子,天寒地冻的,一年恨不得下八个月的雪,也种不了地哇。他们最远也就是住在辽东平原,盛京那附近就差不多了,那里有汉人的卫所,你娘就是在鸡西被建州的兵马掳掠回来的,当俘虏分给了牛录,又被牛录分到了白山的庄子上。我呢,我是带了兽皮和药材,过了亦速里河,到南边来想卖了买点锅碗瓢盆啥的回去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一路骑兵,就被抓起来,当奴隶被绑回去啦!那时候我才十七岁……老喽,老喽,一晃这就二十多年了……”
    其实真要说的话,马正德今年还不到四十呢,但他这辈子走的路已经是很多人几辈子赶不上的了,从亦速里河东面渡河往西南走,走到海西女金常常聚集的贸易点,或者是再往南去建州女金那里,大概都要一千里了,野人女金一般几年朝贡一次,主要为的就是换取盛器、针线,尤其是针,这东西汉人卖的最好,而且也是他们所急需的。
    马正德说,瓦尔喀部之外,有些部落住在海边,倒是常去,每年冬季捕到大鱼,上冻之后就往南边送,以前是敏朝的将军接收,收到后快马送到京中,“老大了,能有两三人长,叫做皇鱼,肉质很鲜美,他们自称是北山人,也有叫赫哲人的,后来送不去南边了,路都被建州人把持了,就送给建州的大汗,大汗一样能回赠我们需要的东西……”
    至于瓦尔喀部,他们送的就多是一些山珍了,北山人有时候还能送上一些东珠,而瓦尔喀部送的多是灵芝、人参,尤其是老山参,这东西传说药效能够通神,将死之人都能救回来,有不少神乎其神的传说,不论是敏廷还是建州,都非常喜爱,只是出产极少,传闻中寻参是需要福气的,采参人一辈子能采的数量有限,等到用完了之后,再进山就不能抱着采参的心思了,否则容易惨死。
    实际在马正德看来,“那都是废话,采参多危险啊,从白山到瓦尔喀,亦速里河两岸全都是大牲口,人熊、大猫这就不说了,狼也够人喝一壶的,豺狼虎豹,哪怕是大角鹿,凑成一群还敢来冲人呢,还有那野猪,成群结队的,一只大野猪小一千斤,内玩意好蹭树,蹭松树,蹭得一身全是松脂——松脂好哇,硬,小咬下不了嘴,和了泥就和盔甲似的,刀枪不入,冲你冲过来,撞着了就是个死,你上树,它都能把树给你撞折了……”
    除了野猪之外,大蛇也是有的,这些野兽才是山林的主宰,人类只是低调的过客,蹭点好处而已,完全没有自称为山林之主的底气。马正德的少年时期,就是在这样危机四伏的山林中度过的,他是个很好的猎人,尽管被穿着铁甲的建州女金擒下做了包衣,但历任主人对他都很礼遇,因此马正德有了正经娶亲的可能,还生了两个孩子——一般的农奴,可不分出身,能活个五年八年的都算好了。
    “头些年,听说老汗也派人去收服了瓦尔喀部……不过也就是叫他们名义上认个主罢了,想要细管压根就没法管,但既然认了主,设了卫所,那也是件好事,以后要换针头线脑、锅碗瓢盆什么的,就不用走一千多里了,四五百里,走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行。”
    说到这里,马正德也不禁有些唏嘘,倒过烟袋锅磕了磕,慢悠悠地又说,“我先后跟了六个主子,都是没多久就战死了,最后一个主子就是白山庄子的主人,贝子浑山,那是个聪明人,知道我是瓦尔喀那边过来的,就问我,白山这有没有人参,我说得找找,应该是有——白山庄子那时候才建起来不久,你哥哥刚出生,这也是从那拉氏那里抢来的地盘,那些年,北面的老姓,不肯服从老汗的都被灭得差不多了……”
    实际上,人参的出产地还是比较广泛的,辽州往北,老林子里去找都能有,只是得看运气,马正德这时候已经跟在建州女金的主子们身边见了不少世面,视野得到了开阔,脑子越发灵活,他进了两次白山,采到一株二十年生的老参之后,便提出了一个或许是跨时代的概念——人参这东西,虽说是吸取日月精华什么的,但归根结底,也就是一种植物呗!
    不说采到平地去养,这大概是活不了的,就说人参种子,一般瓦尔喀部进山发现人参之后,采参之余,都会吃掉果子,把果核在发现人参的地方到处乱扔——其实就是为了留种,有些部落,在某处采过一只参后,再过了十几二十年,老猎人还活着的话,再去原处走一趟,还真有又长出一两根小人参的。
    固然,这么做药性、年份都是不如老山参的,但换个想法,如果把人参种子带一点到山势比较平缓易行的地方去撒一点呢?改个名字,就叫林参,或者小山参,和老山参做个区别,这要是能行的话,人参的产量岂不是就比之前要多些了?
    人参在手,不管是主子们留着自用,还是和敏朝商人做买卖,总之就不愁没个去处,马正德咂巴着烟斗,“我把这话给贝子一说,他立刻就说,你去试试呗——别的不知道,反正在白山那一片,后来都暗地里整点的林下参,就是这么来的……”
    喊了这么久的林下参,居然是老爹的创造!马翠英听得一愣一愣的,都有点不敢信了,“爹,那庄子上还不得把你给捧起来啊,咋咱们家后来还往南边走了捏?”
    说起来,这也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马翠英才六七岁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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