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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齐和信王, 如今都还是在读书的,只是到了中级班后期的学分,便不太会有同学能全部修完了, 多数都是择选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去修,要么考专门学校,要么拿奖学金去读高级班——买地这里, 对于一般正常升学的蒙童来说,扫盲班和托儿所其实是合而为一的,孩子在托儿所里大概五岁左右,便会给他们升到托儿所的大班去, 在大班接受扫盲教育, 一年下来,扫盲班差不多毕业了,六岁起通过考试, 便可以去读初级班了。
初级班这里, 一个不聪明也不算太笨, 扫盲班正常读完,但没有别的教育来源的蒙童, 大概是可以用五年到六年读完的,主要是因为买地这里, 一天只上半天的课程, 余下半天他们要帮着家里干活——如果是家里条件好的, 这半日去上补习班, 那么他升学的速度就比较快,三年学完初级班也不在话下。
像是信王、叶昭齐这样的学生,本身入学时年纪就比较大了,自制力比孩童强得多, 而且也有很好的旧式教育的底子,初级班对她们来说,最难的还是数理化中的理化部分,所以初级班他们读起来是很快的,用一年时间来攻关理化便可。他们是并肩升入中级班的,成绩也在伯仲之间,信王刚来时,没考过叶昭齐,之后虽然也没成功考过头名,但有数次都很接近昭齐的分数,两人彼此较劲,互相也很熟稔,只不过那时候往来不多,因为互相视为‘敌人’,又有男女之别,也是刚来买地不久,没有完全浸入风气的缘故。
再往下,等升入中级班之后,这种较劲的意识,便要淡化得多了,主要是两人都逐渐开始接触实务,信王的摄影事业如火如荼,而叶昭齐也参与到剧社的创作中,这段时间,她自己还写了两册话本——其中一册以女子逃家历险为题材的《逍遥游》,颇为受到市场欢迎,为她赚了一大笔钱不说,连信王都看得入迷,化名读者,给她写信,分析作者的谋篇布局,句句切中肯綮,夸得如花团锦簇,又极言夸奖他喜爱的文中角色,为她讨要待遇,竟得到了叶昭齐的回信,两人一人在明,一人在暗,还通信了一段时间,现在仍然偶有书信来往。
不过,这事情昭齐本人是不知道的,两人升入中级班之后,虽然还时常在学校遇到,但所学的方向已经完全不同,不再比较分数,关系反而缓和了下来,按照敏人的观念来看,他们算是多年同窗,这关系有时候比一般的朋友要更亲近一些,几乎可以算是半个亲戚了。
而随着两人在买地呆的时间越久,逐渐被潜移默化时,买地的民风也正在急剧地变得更加开放起来,五年前,街上还少有同行的男女,便是夫妇上街,也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外人面前很少交言,现在呢?便是未婚夫妇也可以大胆地走在一起,男女交谈,简直是家常便饭,便连女子公然着短袖上街,这样的事情都因为天气逐年变热,而显得越发自然了,信王和叶昭齐见了面,也不同从前一样互不搭理,很可以公然地说几句话,也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了。
“我是专门回来报道运动大会的,”见信王站住脚,昭齐也就挥了挥手里的仙手机,递过一个略有些挑战的眼神,信王也是心领神会——昭齐这是还没忘记两人一起去壕镜时,她一路眼馋信王的手机之事。当时信王不好借给她,主要是这东西也并非他自己所有,现在她倒不用眼馋了,自己也搞了一个。“这样的盛事,自然是要印到《万邦报纸》上去的。”
她突然换着说起了弗朗基语,指点着人群告诉信王,“我们编辑部好几个记者都来了。”
不错,昭齐这次南下壕镜,是去筹建买地的《万邦报纸》编辑部的,她文学能力出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而且上了中级班之后,便选修了数门语言课,跟随通译一起学习弗朗基语、红毛番语,拉丁文和英语、法语。当然,不是每门语言都能流利听说——在云县,除了和通译之外,平时说外语的机会很少。但昭齐语言天分很高,学了两年,现在看几种语言的书信,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自己纂写文本,固然说不上文采飞扬,但至少能让洋番看懂没太大问题,算是典型的哑巴外语。
信王虽也对外语有兴趣,但他又痴迷于摄影,又还喜欢理化,两人的科目已经不再重合,信王只会一些弗朗基语——弗朗基毕竟是和大敏打交道最久的外番,他也跟着昭齐看了过去,说起了弗朗基话,“都是哪国人?全是弗朗基人吗?”
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迎着许多好奇的眼光,彼此用另一门语言交谈,使得旁人便是想要探听也听不懂,这是一种让人很有些得意的感觉,两人目光相逢,彼此一笑,昭齐换说回汉话,道,“来了两个马丽,现在她们的汉话说得很不错了,还有一个英吉利的商人,他还不太会说,你看,他在那呢,和黑大汉正攀谈。”
不错,云县最近的景象,确实是比较特殊的,那就是在华夏百姓中,混合了很多洋番,而且百姓们还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就是这会儿,在麻绳拦起的观赛席里,就有不少洋番工作人员,黑色、白色的都有,那黑大汉还用英吉利话向那晒得满脸通红,全是雀斑的中年商人解释着什么,叶昭齐道,“乔治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比较爬树,到处问人,他觉得这有点荒谬。”
她似乎不太喜欢乔治,语气十分耐人寻味,信王倒正好现学现卖,“爬树怎么不比呢?运动会的每个项目都是有意义的,爬树就很贴近百姓的生活啊——乡间的农户哪有不会爬树的,不爬树如何摘果子?只怕比起赛跑,农户更喜欢看爬树呢,若是爬得又快又稳,也可以跟着学学手势、发力么!”
这是刚才来路上,小内宦和他说的,也是有板有眼,似乎很符合买地一贯的逻辑,叶昭齐听得很入神,掏出本子唰唰地记了几笔,“得写下来——这要写到报道里去的,项目的择选标准,贴近民生,道统的先进与优越……到时候看那英国佬怎么说。”
信王听她念念有词,心中也是一动,暗道:“是了,难怪《万邦报纸》要放她过去,她虽然外语永远不会和洋番一样好,但洋番也不会和她一样,用这个角度做报道啊……”
原来这份《万邦报纸》,是三个月以前,应留在壕镜的三个马丽请求而编纂而成的,自从壕镜、新安两港开埠以来,已有两年时间,万邦商船悉数汇聚于此,他们多数对于买活军是很陌生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除了‘东方贤人’派之外,似乎没有太多的途径来了解买活军的底细——当然,他们其实也不了解敏朝的底细,但既然买活军和敏朝不同,采取极为开放的对外战略,那么,马丽们便认为,如果有一份和《买活周报》形式相似,但主要面向各国海商,介绍买活军政治、商贸、法律、民俗的报纸,在南洋和壕镜等地发放,以昂贵价格出售,对于这些海商在港口能遵守规矩,减少和本地人的摩擦,对于大家来说,都会是一件好事。
就信王所知,买活军的上层,对于这个主意也是很赞赏的,尤其是黑大汉们,他们也厌倦了不断向外来的海商解释,自己并不是奴隶,也不会被一声呵斥就吓得浑身发抖,走到面前来听凭使唤——倘若有人这样对待他们,他们是要骂人甚至打人的。
当然,打人会触犯买地的规矩,所以有这样一份报纸,对于那些信仰坚定,不能加入东方贤人教会的商人来说,是很好的普及。于是《万邦报纸》编辑部便用很快的速度组建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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