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8章 大商的新律法  封神:我多子多福,只为振兴人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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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过了科举,考取了功名之后,可自行前往所在县衙府城,换姓。

    想来,要不了几百年,大商之中无姓之人,会少很多。

    对于那些奴隶,帝辛没有改变他们太多的处境,只加了一句,不可轻易伤害奴隶性命。

    若奴隶真的犯了大错,可交由当地的县衙来处理,查明之后,才可处置。

    在帝辛的安排之下,大商依旧处于一个阶级地位分明的王朝,可在这里面很多事情,又隐隐的发生了一些变化。

    商鞅按着帝辛的办法,编撰出来的律法可以说是严明到了极点。

    在很多事情,要远比秦始皇颁布的大秦律,还要严苛。

    这个律法一经发布,那些百姓和贵族纷纷变了脸色。

    他们有些想要闹事,可律法上也有对他们有利的地方,再三权衡之后,他们还是放弃了。

    至少,这律法真正约束的是那些残暴不仁之人。

    他们大多数人,也不会去犯这些事情,而且有这些律法存在,他们的一些基本权益也得到了保证。

    庶民与奴隶几乎不识字,在大商县衙的帮助下,他们也知道了这律法上的内容。

    在听到说,有个叫什么科举的,可以让他们成为权利阶层后,庶民几乎喜极而泣。

    那些奴仆也很高兴,因为在律法上明确的规定了,依旧他们卖身价位的不同,他们需要赎回自由身的价位。

    同时,在主人家同意,或者获得自由身之后,他们也能去参加那个科举。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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