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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叹道。在搞清楚异语的真相之前,他可不想再碰一次了。
“很抱歉,如果您是为了再看一次我的“杂耍表演”而来,恐怕我要让您失望了,因为那并非毫无代价,好使好用的东西。”说实话,就算放眼整个奥贝伦,恐怕也找不出一两件这样的好东西。
“不,不对,不是这样的,侦探先生!”年轻人磕磕巴巴,语无伦次道。“比起黑雾,我的请求对您来说应该只是一件小事,毕竟,毕竟只是几只鸟而已。”
“只是几只鸟?”侦探重复道。
“大侦探,你们还是别站在门口说话了。”卡梅隆笑吟吟地端上一盘焦麦饼干,说:“直觉告诉我这位先生有很长的故事要讲,而他再不坐下就真的要摔倒了。”
很快,年轻人便坐在了侦探对面的小凳上,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我名叫麦金托什,有很多伙计嫌念起来麻烦,叫我金。我从前的确是靠领取侦探公司的低保过活的,可那些钱只能让我勉强填饱肚子,连租单间公寓都不够。后来,麦田的主人老亨特先生给了我一份看守谷仓的工作,让我和其他工人一起睡在谷仓里,还替我们购买了保险,每个月的收入十分稳定,这让我十分感激。”
稳定的最低工资是吧,侦探心想。这还真是个老实人,在奥贝伦真不多见。
“我有一个业余小爱好,饲养风魔鸟。确切来说,不算我养的,它们每天晨昏飞到谷仓门口来找我,我就只是喂喂它们,饲料是那些孵出来就被晒死的小鸡。牧场那边每周都会扔出来十几只。久而久之,我就喜欢上了它们撕扯新鲜肉块的模样,有时它们还会把自己的食物叼来和我分享,那,那是我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我就姑且不评价您喜欢上的是一种危险的猛禽这件事了侦探暗忖道,他只记得这种黑色的鸟喜欢啄食其他生物的肝脏,而且偏好活食。不过,在奥贝伦,人们有点自己的奇怪小爱好很正常。
“我有一件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名叫‘耳蜗里的金丝雀’,”金继续讲述道:“它住在我的耳朵深处,会用鸣叫提醒我即将到来的危险,在我居无定所的那段时间救过好几次我的性命。它在周围有风魔鸟的时候安安静静的,这让我明白,这种鸟类其实并不危险,而且非常好相处。
可是,前天晨昏,它突然在我耳朵眼里剧烈地挣扎起来,像疯了一样。我想我的耳蜗一定是被它给弄破了,因为我现在还一直在耳鸣。”
这大概是这件遗产的副作用,听起来不算特别严重。侦探开口询问道:“对于金丝雀的突然暴动,您自己有什么头绪吗?”
“有,有!父亲说过,它只有在感应到极度危险时才会那样。我尖叫着跑出谷仓,想要寻求帮助,然后,然后我看见不远处的天空中弥漫着淡淡的血雾,地面上散落着上百片风魔鸟的尸块!”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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