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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霓虹的法律中无法为“认可自杀的权利”定罪,集体跳楼事件中那死去的47人,也无法以委托杀人和承诺杀人定罪,走死人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只能从这13名幸存者入手。
能从法律中找到的罪行只剩下教唆自杀罪和帮助自杀罪。
其中教唆自杀罪是指:教唆没有自杀意愿的人并使其决定自杀;而帮助自杀罪是指:帮助决定自杀的人完成自杀。
又因为跳楼的时候并不是有人推了那些人,并不存在直接动手的加害者。
所以帮助自杀罪无法成立,只剩下最可能的教唆自杀罪。
所以这幸存下来13人的口供就显得至关重要。
只要这些幸存的13人指出是斋开化教唆他们自杀,就能马上立案,然后全国通缉他。
九字院偲被新域一众改革派高层指派去录取这13位幸存者的口供。
耕太前面的12人都已经审讯完毕,审讯的详细笔录都被记录在案。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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