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三章 淘金梦  然后侦探陷入癫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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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缓地,那张面具被从男人的脸上摘了下来。

  “绯红”的面孔暴露了出来。

  “哈!哈!哈!”瑞文大口地喘着气,心中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

  “真亏,真亏你能下得去手。”

  动手剖开目标肚子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导演。他自己虽然杀过许多人,但并不具备变态杀人狂的潜质。

  “事实上,这是我的第一次。”导演平静地回应道。

  “第一次什么?第一次杀人?鬼才信你!”

  “不,第一次把这个攥在手里。”

  “......”瑞文将右手从衣兜中抽出,看着手中那只鲜血淋漓的空胃袋。

  随后,他迅速将手伸进空间裂缝,穿梭至洛里达区,将它远远地抛进了深渊里。

  整个行动简单迅捷。他们先是在龙舌兰酒街的酒吧里留下了标记,趁“黄砖”沃姆造访酒吧的时机,在他的酒里随手加了点料。随后,又利用“塔林伯爵的钢笔”把标记施加在了钟点女工的鞋跟上。

  对方进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脱鞋。

  利用自身的存在感屏障,他们轻轻松松地穿梭进屋内,完成了暗杀,在目标的肚子里填满了石头。

  “现在我真正明白了,导演。我知道为什么洛克菲尔会这么急切地想将我们分开了。”

  瑞文用帽檐遮住眼睛,让视线徒留一片红与黑。

  “你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一切。只要把那些事情交给你去做,我们就无所不能!”

  “要我帮你挑衣服穿吗?”

  “一边去。”

  瑞文穿梭至龙舌兰酒街北面的君度街,与恢复原样的维克多会合。

  “直接回你家,然后你出门逛一圈,那样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用“决斗之舞”捆住银手的脚,一步穿梭回了对方的公寓。

  “你让附近的人看到你了吗?”

  “至少有五六个邻居直接向我投以目光,包括那个钟点女工。我敢肯定她记住了‘丽芙’的脸。”

  “好。先让事情发酵几天,过段时间再去解决另一个。复仇这盘菜,总是凉了最好吃。”

  “这,这就完事了?”维克多一脸难以置信。

  距离“漆黑侦探”开始行动,仅仅过去了十多分钟!

  “你觉得要花多少时间?”迈克.柯里昂反问道。

  “呃......”维克多一时语塞。杀人这种事,两小时也罢,两分钟也行。

  “这几天,密切注意邻居和熟人对这件事的反应,但在从别人口中得知消息之前,不要主动去问。”

  “漆黑侦探”叮嘱道:

  “如果有上级来造访,不论那是谁,说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都要第一时间叫我过来,如实交代。下次,穿一件蓝色的衣服。”

  交代完毕,他转过身,直接消失在了维克多的客厅内。

  “唔.....”银手感觉自己像做了场光怪陆离的梦。

  “黄砖”沃姆就这么死了?不声不响地死了?那他杀我要用多少时间?杀我女儿要用多少时间?

  想到女儿,他一个激灵,跑回房间,把芭莎从婴儿床上抱起来,仔细检查。

  “还好!还活着,还有气儿......”

  啪!

  芭莎用小手拍了他一巴掌。

  “行,行,趁还有机会多揍老爸几下,省得将来后悔。”维克多踢开床边的枕头,把女儿的手掌贴在脸上,自言自语道。

  “金!利奇!起床,我们要继续上路了。”

  瑞文回到家,时间刚好过去四个小时。

  小伙子从卧房里冒出脑袋,似乎早就清醒了,但脸色并不见好。

  “你干嘛去了?”瑞文挑了挑眉毛。

  “没干嘛。”对方的眼神有些飘忽。

  “嗯?”瑞文想到了什么,立刻将目光投向书房完好的门锁。

  那个房间里,锁着他从对方卧室里搬出的落地镜。

  “你没进去吧?”他狐疑地看向小伙子。

  “没,没......”金忙摇了摇头。

  “没有就好。”瑞文松不下这口气。那面有些诡异的镜子留着不是,扔出去也不是,破坏它又不晓得会出什么事情。

  改天自己动手把镜面涂黑,加几道仪式封印好了。

  “总之,睡精神了就行。我看看卡梅隆到哪了。”他看向金属手环上的仪式符号,让卡梅隆身上带着的那枚标记周围的画面流入脑海中。

  “这是哪?”

  卡梅隆不在那辆敞篷“牛车”上。他正坐在一辆拉风的摩托车后座上,高速飞驰!

  等,等等,这不对啊!

  嘶,那司机不会被他吃了吧?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紧接着看清了摩托车上的另一个人,竟是一名戴着头盔,身材火辣,一头黑发随风飘扬的女子!

  你小子......

  摩托车在一条风尘仆仆的大街边上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边,上面有着铺天盖地的电影海报,涂鸦和印着火辣美女的汽车旅馆画报。

  卡梅隆被放了下来,紧接着,又有几辆摩托赶到了他们身边。瑞文找准机会,在卡梅隆和下车的一群年轻人一同经过一条无人小巷时,拉住金和利奇往内一跳。

  咚!

  “你们几个,等一下!”他忙爬起身,朝开摩托的一行人追去。

  “是个帅哥。”戴摩托头盔的女性停了下来。

  “喔,正点!真想跟他共度良宵!”

  让瑞文头皮发麻的是,说第二句话的是个男人,皮肤墨绿油亮,身材魁梧,只比金小上一圈。

  一个绿皮肤的人?

  绿人缓缓摘下了头盔,露出了一张乍看与常人无异的脸。但细看之下,这层光滑的皮肤由无数芝麻大小的绿鳞层叠而成!

  这是个少数民族!自己在新德市遇见的第一个。这些“人类”是在地底大开拓时期被发现的族群,栖息于虚海摩斯港和黑斯雷夫群岛一带。

  长屋人,茅斯人和阿斯泰克人都能被划分进少数民族这一类别,但瑞文说不清眼前这个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长相奇特,拥有部分鱼类的特征,因而被大多数新德市人排挤。

  而就在今年的佳节前夕,四万名这样的少数民族被当着全新德市人民枪毙!

  “你们‘鱼人’的口味都这么重?”

  另一名摩托青年摘下头盔,露出一头属于人类的金发。

  “女神保佑,别把我的个人喜好上升到种族偏见!”绿人皱了皱眉头,像老朋友般拍了拍瑞文的肩膀。

  “叫我穆卡卡卡。别太惊讶,我们的名字都这样。”

  “道姆.柯布。”瑞文以假名相报。

  “你是长屋人?”

  “不,我是茅斯人。确切来说,是茅斯人和薄皮人的混血——薄皮人是我们对你们的称呼。”

  “这么说,你是从虚海来的?”

  “不。不是所有少数民族都住在虚海。一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从湖水里爬了出来,在欣帆和福尼亚一带扎根。我是生在福尼亚的原住民。”

  从湖水里爬出来!

  瑞文立刻联想到了叔叔给自己讲的那个故事。两百多年前,伊萨乌拉坍塌入水,从地球逃难而来的人类灵魂尽数落入湖中,变成怪鱼。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所有的虚海人都拥有鱼类特征!他们的祖先正是那些鱼怪,那些真正的人类!

  “喵呜!”

  一辆卡车在几分钟后开了过来。五只猫儿欢快地跳下车,扑进瑞文怀里。

  “原来它们是你的猫。”穆卡卡卡抱起其中一只。

  “是的,我们在路上和同伴走散了。你能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在你们这吗?”瑞文指了指卡梅隆。

  “我们是从车站直驱而来的。”一名条纹衬衫男摘下头盔,低沉地解释道:

  “在路上,我们碰到了一辆抛锚的敞篷车,顺便接走了这五猫一人。”

  这时,金和利奇也从巷子里走了出来。一行人看见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下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穆卡卡卡的手慢慢松开了瑞文的肩膀。

  “不得不提的是,你朋友的笑容有时很瘆人。”戴头盔的年轻女性说道:

  “遗憾的是,我们不能继续让你们搭便车了。没油了,我们得在这附近歇上一晚,然后明天赶早去......”

  啪!

  穆卡卡卡用力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似乎害怕她说漏什么东西。

  “没关系,我们可以自己走完接下来的路。”瑞文向一行人道谢。

  直觉告诉他,对方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和一行人道别后,瑞文带着家人们在街上闲逛了起来。成排的汽车旅馆向道路中央伸出花花绿绿的招牌,以各自的方式吸引着途人的眼球。其中,有两种内容最为常见:美女和黄金。

  福尼亚地下金矿的传说至今依旧像魔咒般吸引着为数众多的投机者。不少旅馆以此为噱头,声称他们手头掌握着一些和地下矿脉有关的线索,包括煤矿,金矿和宝石矿。

  在许多文学作品和电影中,这些矿物被称作“索命煤”,“血黄金”和“亡灵钻”。开采它们的过程极度危险,岩石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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