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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这么多年来,母子二人杳无音信,陆骥一直忧心不已。
因此,当年那处给裴絮母子置办下的院子他一直派人守着,就是等着裴絮回心转意还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但十几年了,从未有人回来过,直到这一回出征回来,守门人来告诉他,小时曾回来过一次。
“三公子与二公子生的有几分相像,斯文俊秀,虽然是个商户,看起来倒像是个读书人。”
“裴娘子没有一起来,三公子说她早在十三年前,离开上京没多久便积劳成疾,病重不治了。”
“三公子虽还是不肯透露他这些年待在哪里,但说自己已经有了未婚妻,是个极其伶俐的小娘子,这回来就是想知会您一声,等您回来见上一面。”
“只是没几日,他却忽然消失了,小人遍寻不到,又不知他如今的姓名,不知住处,也不敢惊动公主,只能暗地里派人去找,并让官府的人留意。后来有官差来报,说是有个叫裴时序的商户,被山贼劫掠,推下了山崖,样样描述都同三公子极其相近,连衣服都同他来的那日所穿相似,基本可确定是三公子。”
“小人便去收敛尸骨,但三公子的未婚妻却先了小人一步,将三公子的尸骨带走了。”
陆骥回来的这些日子一遍遍的回想着守门人的话,每回想一次,都心如刀绞。
裴时序,原来裴絮替儿子改了名,从“陆时”改成了“裴时序”,怪不得他这么多年一无所获。
堂堂的国公之子,竟成了一个微贱的商户,还被山贼杀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还有裴絮,竟然十三年前就已经不在了。
一想到往事,陆骥剧烈的咳了起来,深觉对不起他们母子。
何况,他如今已经得了消渴之症,寿命不足一年,于是思来想去良久,陆骥还是决定趁着活着的时候将裴絮母子的尸骨接回来,葬进祖坟。
至于平阳,裴絮母子都已经不在了,且已经过了这么久,二郎都已经成家快有子嗣了,她即便是知道,应当也不至于太伤心。
陆骥心意已决,只是现下唯一不知的是那个将三郎尸骨带走的未过门的妻子究竟是谁,于是强撑病体吩咐手底下的人道“尽快去找,一定要把这女子接回来。”
既然是小时未过门的妻子,她若是愿意,他可以把她接进门,过继一个子嗣。
至于那股山贼,他必定会将其碎尸万段,以雪前恨。
前院
康平觉得这两日公子有些不正常。
大早上的,刚起床,当他第三次端起茶盏的时候,康平没忍住上前按住他的手“公子,这是凉茶,时候还太早,尚未用膳,饮多了伤身。”
陆缙手腕一顿,明白他这是心火,只饮茶的确没用。
按了按眉心,他打算暂时不去披香院,暂且避一避,才抛开连日来不正常的绮思旖念。
然而他有意避开,妻妹却偏偏反过来,到了他眼皮子底下晃。
陆缙在前院的住处是在湖边小筑,一推窗,便能看见妻妹躬着身仿佛在找什么东西。
连下雨也不走,半边身子都被雨丝风片打湿了,裹着一把细腰。
晃的陆缙心生烦躁,直接让人关上了窗。
然没多久,窗外却传来了一声痛呼,是妻妹摔倒了,还扭伤了脚。
陆缙本不想再与妻妹生出牵扯,但这种事也不能坐视不理,于是还是叫人扶了她进来,又让人去请大夫。
天还下着雨,大夫要来,还得等一会儿。
然妻妹脚踝已经肿了,疼的脸色发白,为防伤到骨头需及时看看才好。
陆缙从前行军,对这种跌打损伤颇有手段,于是开了口“我从前学过正骨,你若是等不及,我可帮你。”
江晚吟其实极不想麻烦他,但脚踝疼的钻心,抿着唇犹豫了一会儿,不得不答应“麻烦姐夫了。”
要正骨,少不得先查看伤势。
首先,便要褪了罗袜。
江晚吟其实并不在意,但陆缙却十分顾及,握着她的脚,只将她的罗袜往下褪了半圈。
脚踝极细,她似乎整个人比他小上一圈。
并且极白,仅是露出的一点,已经白的刺眼。
陆缙又想起了他的妻,那日净室匆匆一瞥,亦是白到发光。
脑中不受控制地冒出一个念头,不知妻妹是否也一样
陆缙立即又压下去,声音平静“路上滑,这个时候怎么偏要出来。”
“我在找玉。”江晚吟轻声答道。
“什么玉”
“姐夫那晚不是说丢了玉,我在水云间没找到,便想到湖边找。”
原来是为他找玉。
找一块不存在的玉。
陆缙已经忘了,他不过随口一说,妻妹竟当了真,满心满眼的信任,把他随口说的事当成了头等大事对待。
“你”陆缙盯着她的眼。
“怎么了”江晚吟轻轻看回去。
“没事。”陆缙压了压眼皮,握着她白如玉脚踝的手迟迟没动,许久,只说“不必找了,不是说了不要紧。”
“毕竟是因为我丢的,若是找不着,我实在于心难安。”江晚吟一贯不喜欢欠旁人东西,对陆缙尤是。
“手指也是这么伤的”陆缙一瞥,又看到了她手指上细碎的伤痕,因为白,稍有一点伤便红的刺眼。
“嗯。”江晚吟蜷了下指尖,“只是可惜还是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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