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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那倒也未必,虽然芙卡洛斯一般都在给那维莱特添麻烦。
但她毕竟是水神,深受枫丹人民的喜爱,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维护枫丹的和平。
我们经常取笑芙卡洛斯不假,但是我们却不会因此否认她身为水神的责任感。
无论是取悦民众,还是维持虚假的和平。
本质上都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处在欣欣向荣的环境中。
或许这种欺骗民众的做法不对。
但至少在她现有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仍在以自己的方式争取做到最好,对于一位新生的神明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姜尸撩了一下书清雅垂落的头发,手有些痒痒。
(好久没有给清雅编过头发了。)
姜尸在思考要不要这段时间里再帮书清雅编一下头发。
书清雅一般喜欢披散头发或者编一些比较独特的发型。
因为发质和发量问题,书清雅是真正能做到黑长直的。
她的头发柔顺,又黑,而且还泛着亮光,看上去就像是电视广告中那些什么洗发水,护发梳中的广告模特经过特效处理的头发一样。
不过没达到那么夸张的地步。
如此优越的先天条件,自然也让书清雅非常自信。
她很喜欢披散自己的头发,这让她有一种放松的感觉。
但同时她也很喜欢为自己编一些发型,因为这会让她觉得自己看上去更美丽。
但通常不是因为懒,不想编,就是因为要出席一些正式场合,只能选择盘头。
或者编一些比较正规的发型。
同样,正如书清雅喜欢自己纯天然的头发,她也很喜欢纯天然的自己。
书清雅在孤儿院里受到的教导从来都是自信,自强。
胭脂水粉不过外物,只有人自身的底蕴和内涵才是人最好的化妆品。
所以,书清雅不喜欢化妆,通常都是素颜或者职业淡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书清雅不喜欢化妆,相反她是一名美妆高手。
因为书清雅的公司除了投资房地产之外,还兼职美妆行业。
身为女性,书清雅最了解女性爱美的天性。
利用物美价廉的宣传,书清雅公司的美妆产品其实卖的还不错。
就是原材料的产出有点少,所以产量供不上。
毕竟价格要亲民,还要保证这些化妆品不会对皮肤造成太大损伤。
所以对原材料的挑选十分严格。
基本都是书清雅亲自出面。
宣传也是书清雅亲自上阵。
毕竟没有什么产品的宣传,比这款产品的售卖者兼研发者也在亲自使用,更有宣传噱头的了。
而书清雅也因为拍了不少美妆广告的原因,练就了一手惊人的美妆技术。
甚至在拥有特定道具的情况下,称之为易容术也不为过。
其实真要算起来,在那个时候即便已经进入了末世,姜尸也是高攀了书清雅。
毕竟姜尸一无所有,还是个孤儿,兜里别说一分钱了,肉票都没有一张。
本人还是个黑户,根本没有户口。
书清雅呢,坐拥一家市值达到千万级别的公司。
独自在末世里生活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精通各种生活技能,除了做饭,这个是姜尸教的。
对于末世里的一些资源分布也了然于胸。
战略眼光也很好,前期还算和平的时候,选择自己单打独斗。
后来尸潮聚集,独行者生存越来越艰难,立刻进入基地市,投奔军方。
还拥有非常独特的治愈系异能。
可以说,书清雅就是天选之女。
姜尸纯属黑户穷小子。
而且姜尸这种肌肉猛男型的,早就不吃香了。
人们喜欢的都是肌肉奶狗。
但偏偏姜尸就是跟书清雅好上了。
给人一种一头猪把一颗上好水灵的白菜给拱了的感觉。
虽然姜尸也不算猪,应该算是一头猛虎。
但书清雅也跟母老虎不沾边,最多算是外柔内刚的羊。
这么算的话,其实应该叫恶虎扑羊。
不过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
好像叫小羊怒推大老虎比较合适。
毕竟姜尸告白失败后一直没有再主动出击过了。
后来是书清雅主动出击的。
“你在想什么?”
书清雅看着发呆的姜尸。
“我在想,当我们真正重逢的那一刻,我该举办一场怎样盛大的典礼?”
姜尸抱起书清雅。
因为刚刚书清雅把脚泡进河里的原因,所以现在她的脚是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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