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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人,与刘备是老乡。
在这徐州根本就没有几个认识的。
“变化还是很大的。”
他站着镜子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自己。
如今的他,
经过八月的太阳暴晒,皮肤变得黝黑。
长时间的农耕与军事训练,使得他不再瘦弱。
外露的手臂已经长出了肌肉,眼神凌厉,如同一匹恶狼。
已经没有了三个月前白面书生的模样了!
简雍捏了捏自己的手臂。
当兵三个月,不但没有痩。
而且还因为伙食太好长胖了几斤。
“我一个普通书生,在这里待上几个月。”
“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上,都产生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啊!”
“这样的治军方式,我就算是翻古籍,也找不出第二人来。”
“即便是兵仙韩信,也没有这能力。”
“徐州王果然不凡!”
短短的三个月里面,简雍几乎成为了糜竺的脑残粉了。
简雍又在宿舍待了一会。
就带着俸禄前去军营中的银行了。
“这银行可是个好东西啊。”
“存取方便,即便是我战死了,钱也一样能够寄到老家去。”
简雍说起这银行,那是赞不绝口。
“简宪和,你在这里啊!”
“刚好找你有事。”
简雍刚刚从银行走出来,就碰到了主将高顺。
然后他就被告知,自己升任到了先登军。
“先登军?”
简雍听到这名字,心头一抖。
这古代战役中,攻城最为困难。
先登,
就是攻城中第一个登上城墙的人。
这功劳虽然很大。
可是十分危险!
比先锋军团都还要危险几分!
“主公命我组建先登军。”
庞德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已经挑选出五千精锐作为先登军了。”
“你就是其中之一。”
“你也不用担心。”
庞德能够看出简雍脸上的紧张。
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主公还命令张辽与高顺组建了虎豹骑,共四千精锐骑兵。”
“还有五六万的步兵压阵。”
“只是去讨伐青州的黄巾贼,根本就没有多少难度。”
简雍听到这里才放下心来。
原来是对黄巾贼用兵,那难度的确不大。
只要稳扎稳打,甚至都不需要付出多少的损失。
“三天之后就对黄巾贼用兵。”
“现在的话,你跟我到军需处,将方便面、糖块、帐篷等物资整理好。”
庞德带着简雍来到了军需处。
别说是简雍了,就连庞德也是大开眼界!
这里的战斗物资充沛至极。
大到四轮战车,投石机等,小到盐巴勺子,堆满了十几个库房。
所有东西应有尽有!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
“从这样奢华的后勤来说,我们早就赢了啊!”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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