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80章 挑事小能手  规则怪谈:要求我张三遵守规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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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三马上在脑海之中回忆之前在教室里面自己桌子上的书本。

    “达申仁正!”

    张三说完之

    后,再用力一薅对方的头发,厉声道:“记住了吗?”

    跪在地上的这位感觉自己中间的头发都要被张三薅光了。

    “达哥,我记住了,我记住了,我真的记住了……”

    听到这样的回答,张三的脸上露出了满意而残忍的笑容。

    “记住了就好。那下午我竞选班长……”

    “我投!我投你!我肯定投你!”

    张三听到这样的回答,露出了满意地微笑。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好久都没听到的系统提示再次响起来。

    干啥啥不行,挑事第一名!作为神圣学院的一名高一新生,你在寻衅滋事方面的能力已经击败了全校99.99%的学生!加油!虽然你是还步入社会的学生,但你已经比很多社会人还社会了!也许,牢房就在前方等你!您获得永久性加成:恐惧+10,罪恶+10。

    张三一撇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挑事小能手了。

    我这不就是和同学打个招呼吗?

    但对方没站稳,我就扶对方一下。

    怎么?

    扶胳膊就算扶,扶头发就不算?

    岂有此理!

    告别了第二个在自己前面走出教室的学生之后,张三扭头朝着在班级门口看自己的其他学生。

    一眼。

    仅仅是一眼,便马上有很多学生纷纷退回教室,一个人都不敢出来。

    张三感觉自己这一刻比吕布还李元霸!

    就剩下最后一个了!

    ============

    法律小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这是一个适用很广泛的罪名。其中涉及的行为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行为都是要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当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所以有时候大家在生活中见到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警告对方一下,对方不听就报警。

    当然,这个情节恶劣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说两个小孩子追逐打闹,你就报警了,那我估计警察可能因为你报假警把你带走。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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