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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会发自内心地觉得好听,像是在给耳朵做按摩,非常舒适。
不像某些歌手,被夸得天乱坠,唱歌却是鬼哭狼嚎,让人耳朵产生本能的厌恶。
有一些人用看似专业的点评,说他的唱法和技巧有多么高深,有属于自己的思想,风格也很前卫。
不喜欢他的歌就是不懂音乐。
懂不懂音乐,耳朵还不明白吗
听歌是为了让耳朵舒服,这就是音乐的本质。
公孙瑾唱歌一直秉承着这个理念,从不故作高深。
唱完几首歌之后,他将麦克风交还给了钟苓子,听众们都有些不舍。
“公孙瑾,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啊?我等了好久!”
“开演唱会你们要多钱的,你们赚钱也不容易,就在她这里听免费的不好吗”
公孙瑾打趣道。
“哈哈哈哈!”
“再来两首!”
“再唱一首吧!”
“这是苓子的演唱会哦,你们一直想听我唱歌,她会吃醋的。”
“我才不会吃醋。”
钟苓子立刻接过,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我也想听你唱,你再唱两首呗。”
她托着腮,在舞台边沿坐了下来,眯着眼,温柔地看着他微笑。
“好好好,再唱两首。”
公孙瑾看似无奈,实则宠溺。
每次去听苓子的演唱会,比自己开演唱会还累。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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