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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两位师兄住在一起,林风晚上也不好跑出去,于是,一夜无话。
翌日,林风三人又带着任府的家丁将昨晚选定的十个地方跑了个遍。
其中,有两处合适的地,林九最后敲定了其中一块,让家丁立马开挖。
麻麻地一路跟着,倒也累得够呛,不过,他却恨不得再多跑几处。
因为林风的眼光非常不错,其他九处,也都是难得的好地。
这些地,林九他们以后自然用不上,不过,这边,属于他麻麻地的镇守之地,他自然可以用来卖钱。
墓穴半天就挖好了,当天晚上,任天堂就被葬了进去。
事了,林风将前来送葬的任珠珠拉到一旁。
“珠珠,我要走了。”相识一场,临走,自然要打招呼。
“这么快!”任珠珠皱眉,却是没想到分别来得这么快。
“嗯,得为生活奔波啊。”林风感慨道。
“那你还会来任家镇吗?”任珠珠情绪有些低落,这个年代,通信不发达,很多时候,再见就是再也不见。
“不知道,不过,过段时间,我可能 会去省城。”林风心中一软,差点就不想走了。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待在湘西,确实不安全,有风险,所以,一颗心又硬了起来。
“我这两年都在省城书院读书,你来省城的话,可以来找我。”
任珠珠从手上,取下一根手链:“喏,给你。”
“我会来找你的。”林风心中一动,这手链,是友谊的象征。
这样的朋友,他交定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
当即,他也从兜里掏出一枚护身符。
这玩意儿,是他下茅山的头一天晚上,石坚给他的。
据石少坚说,这是石坚专门去请门中的一位地师长老祭练的一枚护身符。
“好,我等你。”
任珠珠一脸欣喜的接过护身符,小心的收藏起来。
……
直到任家人的身影尽数消失在黑暗中,林风还站在哪里守望。
麻麻地走了上来,一巴掌拍在林风肩膀上:“哎,人都走没影了,还看个啥?”
“不急,他 们还没走远。”林风摩挲着手腕上的手链,假装没事。
“你这小子,到处沾花惹草。”林九在一旁,没好气的说道。
这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长得好看的人,走到哪里都有人喜欢。
他又想到了文才。
长得不好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喜欢他的,还是楼里面的。
而且,到底是真心喜欢他,还是只是玩他,现在都还说不清楚。
又等了半炷香的时间,阿狸从黑暗中窜出,落在林风肩上,附耳轻语。
“狐狸精!”麻麻地吓了一跳。
“那小子的宠物。”林九拍了拍麻麻地肩膀,让其稍安勿躁。
“养僵尸不说,竟然还养妖怪。”
麻麻地的嘴角抽搐,这家话,要说他师出茅山,谁信啊?
“他们走远了。”
林风转身,看向那刚刚埋好的坟墓。
轰——
一身闷响,坟墓直接炸开,尘土四溅,棺材盖飞起。
任天堂的身影从其中跃起。
其手中,紧紧的攒着怀表。
一只雀仔跌落水,跌落水……
悦耳的音乐,从其中传出。
任天堂脸上带着笑意,摇头晃脑,一脸惬意。
“这……僵尸听音乐……”
麻麻地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这要不是亲眼看见,打死他都不会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懂音乐的僵尸。
“少见多怪!”林九吐槽道。
“来,天堂,这两天辛苦了,喝点东西。”
林风从身上掏出一个瓷瓶,递了上去。
瓷瓶里,是他今天借故向任老爷和任珠珠讨要的鲜血。
血亲血,对所有僵尸来说,都是灵丹妙药。
任天堂虽然因为变异的缘故,并没有对血亲血表现出多大的渴望,但是林风还是想试一试,血亲血对其,到底有么有用处。
“什么东西?”
任天堂接过瓷瓶,疑惑的看向林风。
血什么的,对他来说,并没有音乐的吸引力大。
“好东西,你喝了就知道了。”
主人的命令,是不容违背的,当即,任天堂仰头,将那瓷瓶中的鲜血一饮而尽。
吼——
当即,他低吼着,身上黑气升腾,四颗尖锐的獠牙从嘴里探出。
“果然,也是有效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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