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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我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

    庄晓梦一时间词穷,她明明读过了那么多书,却就是无法形容他的笑。

    经历人世间的各种苦难,也走过很坎坷曲折的路,但始终不动声色。

    即便面对惨淡的生活,也是一笑了之。

    “我明白你的意思。”

    公孙瑾会心一笑。

    “真的吗?我自己都觉得难以表诉呢。”

    庄晓梦有些欣喜。

    “嗯。”

    公孙瑾点了点头,思忖了片刻,轻轻地道:“一蓑烟雨任平生”。

    庄晓梦眼前顿时一亮,喃喃自语。

    “一蓑烟雨任平生……一蓑烟雨……任平生……”

    “对,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她伸手抓住公孙瑾的胳膊,高兴得像是找到了糖果的小孩。

    一蓑烟雨任平生,就是这种洒脱和淡然。

    “这句话真好,你是从哪里看到的?”

    庄晓梦细细品味着,愈发觉得妙不可言。

    “我编的。”

    公孙瑾丝毫不害臊。

    反正苏轼已经作古千年,不可能揭棺而起要他版权费。

    而且隔了一个时空,他老人家也穿越不过来。

    趁着时间还早,两人又在周边的商铺逛了会。

    公孙瑾不太喜欢购物,没别的原因,懒,而且没有什么消费欲望。

    现在赚了钱,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买一些自己喜欢的黑胶唱片,一边听一边收藏。

    其他的东西,都已经不太能勾得起他的兴趣了。

    所以庄晓梦进店的时候,公孙瑾总是在店外站着,沿途不停地有路人侧目。

    这人只是站在这里,就成了风景。

    比那些站在橱窗里,穿着华丽衣裳的模特还要模特。

    有经过的女孩子拿出手机偷拍,眼角亮起的闪光灯吸引了公孙瑾的注意力。

    他便下意识地侧目望去,只见一个女孩子偷摸藏好了手机,面无表情地从他面前经过,耳朵却是红得厉害。

    公孙瑾默默收回了视线,对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我给你买了围巾和手套。”

    庄晓梦小跑着过来,将一条白色的针织围巾从服装袋里拿了出来,笑吟吟地看着他。

    “谢谢。”

    公孙瑾没有戴围巾和手套的习惯。

    前世的时候,冬天总是会长冻疮,手指又痒又热。

    “不用跟我说谢谢的。”

    庄晓梦踮起脚,将那条白色的围巾绕在了公孙瑾的脖子上,小心地系好,目光很是温柔。

    她总是觉得,公孙瑾适合白色。

    尽管他出门的时候,穿深色衣服多一些。

    “我感觉很适合你。”

    庄晓梦打量了一番,甜甜地笑了起来。

    “嗯,你挑东西的眼光很好。”

    公孙瑾将下巴缩在围巾里,能嗅到丝绒淡淡的清香。

    “还有手套呢。冬天要记得防寒。”

    她又抓起公孙瑾的手,小心地将准备好的猫爪手套戴了上去。

    在触碰到她手指的那一刻,公孙瑾觉得像是摸到了一块温润的软玉。

    女孩子的手很小巧,看起来总是显得可爱。

    “我给你选的猫爪手套是不是很可爱?造型是英短的。”

    “我的是布偶猫,嘿嘿。”

    她说着,眨巴着眼睛,微微嘟着嘴,用小手捏了个猫爪的动作,像招财猫一样。

    “是,可爱。”

    公孙瑾看着自己手上的猫爪造型的手套,笑着点头。

    庄晓梦伸出了自己的手,放在了公孙瑾的手背上,将两只猫爪叠在一起。

    公孙瑾明白她的意思,猫爪在上定律。

    猫爪在上的就是主子。

    于是,他将手抽出,放在了她的手背上。

    庄晓梦又赶忙抽出手放在了他的手背。

    两人如此反复,庄晓梦玩得不亦乐乎。

    “嘻嘻!”

    公孙瑾也不嫌弃她幼稚,就这样陪着她慢慢玩着。

    两人回学校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十点。

    “怎么办?今晚,咱们回不去宿舍了。”

    庄晓梦挽着公孙瑾的手,既期待又紧张。

    “在外面……开房吗?”

    她侧目去看公孙瑾,声音很小。

    说完,就迅速别过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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