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3节  才不是魔女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谢谢。”
    洛兰希尔走出王宫,大门外,一队队穿着银白盔甲的骑士早已等候多时,他们手持明艳的十字长枪,身后的白色披风上还有太阳的纹章。
    这些正是来自提西岚山脉的钢铁烈阳骑士团,他们将作为贤者的亲卫,前往克兰西亚的西南侧,和20万大军一起,面对猎鹰王国的全线进攻。
    “出发!”
    骑士团的团长坎达高声大呼,随着其令下,这数百人的队伍便踏着道路上积淀的雪花,向城门外前行。
    随行的骑士实力基本都在序列4以上,是战争序列4o白焰骑士,而当他们再次进阶,便是战争序列5o灼日骑士,之后才是战争序列6o烈阳骑士。
    br/>随着这支队伍的启程,其身下的马蹄上也燃起透明的火焰,融化那些脚下的雪水,让其更加快速的在大地上疾驰。而从天空俯瞰,其队形就如锋锐箭矢,向南方开进。
    ——
    三天之后,垂幕郡边境大营。
    由于土地贫瘠,靠近猎鹰的边境并没有突出的大城,人口也不算多,如今边军在大营和要道都设立了相应的栅栏和烽火瞭望台,以监视敌人可能的进攻方向。
    大帐内。
    洛兰希尔和数位将军正在商讨着。
    “如今情况怎样?”她昨夜刚到。
    “当下猎鹰的军队已经占据了幕风省下的褐笛郡,如今我们正在通海郡、垂幕郡抵御。”
    “敌人大概多少?”洛兰希尔继续问道。
    “大概20万骑兵,10万步兵,5万翼族。根据情报部门的估算,对方的军队还在增加中,大概总兵力50万才到峰值。”
    “看来又是一场苦战呢。”洛兰希尔感叹。
    不愧是骑士和翼族共治的国家,这样不大的国家,也能凑齐20万骑兵,并以如此快速的进度,占据克兰西亚的完整的一个郡,这也是开战数月以来,丢失领土最多的边境线。
    猎鹰之国并不富裕,其国内大面积都是荒漠,只有少数绿洲汇聚着居民,早年发掘了不少遗迹,让无数冒险者进来探索和淘宝,也因此热闹起来。
    后来随着遗迹逐渐发掘完毕,便渐渐成了盗匪横布的三不管地域。许多劫掠西风和维尔加的大型盗匪便在这里设立根据地,抢劫到财物或货物后就拉进荒漠,再难追回。
    这样情况一直持续到数百年前,一位英雄骑士踏入这片土地,他以自身高强的实力,追捕和击溃境内的各支盗匪,并将其手下逐渐收编。
    最后这位骑士前往海边的悬崖群山,与那里的翼族交涉,经过十多年的相互熟悉后,翼族的首领被其打动,之后两方开始贸易。
    荒漠上的沙漠骑手们运来远方的货物,而翼族也拿出自家各种精美的造物交换这些,最后随着这样联合的逐渐加深,两方最后共同成立了猎鹰王国。
    猎鹰国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游侠和骑士文化流行,民风极重义气。也是如此,境内的游侠和骑手多为其他人雇佣,他们有的成为西风贵族的随从,有的成为商队的护卫,如此向外输出着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情。
    而这群荒漠中生活的人民,因为对贸易和水源的渴求,他们大多都会养一种耐力优良的矮脚马,这样的马擅长负重和远行,能托着货物穿过长期干旱的土地,攀走在崎岖的山路,前往翼族居住的悬崖群山。而为了防晒和抵御高温,猎鹰王国内的居民也多穿白袍。
    ————
    一周之后,荒芜干枯的原野上,两方的军队相互对峙。
    而原野上的一侧,一位位穿着鳞片甲头戴白巾与面纱的骑士遥遥站立,他腰间有着圆盾和长刀,不少马匹的上还悬挂着暗灰色的铁片,一支支细长的长矛也架在马鞍上,随手可以拿起。
    面对克兰西亚阻击的军队,这些来自猎鹰王国的骑士们不发一言,在号角的呜咽下,抽动马鞭,由慢到快,逐渐加速,然后高举着弯刀和长矛直冲敌阵。
    人影浮动,尘沙漫卷,刀如鳞光海浪,浩浩荡荡。
    
    第一百六十章 白羽与黑翼
    荒漠原野上,铁灰色的鳞甲连成一片,这些猎鹰骑士们挥舞着手中明晃晃的战刀,携带着烟尘和震动,速度越来越快,冲向克兰西亚的军阵。
    猎鹰王国的马匹大多灰棕色,虽然不如西风的马匹高大矫健,但其更适合生活的环境,即便是沙漠广布的土地也能急速奔跑。
    “架枪,密集叠层阵!”
    面对这疾驰而来的敌军,克兰西亚一方的军阵中也传来急促的号令,随着号角和旗帜的变幻,一位位前排的战士将长枪放下,架在盾牌上,层层叠加,密集的枪尖如同刺猬一般。
    这次会战,克兰西亚这边汇集了约12万人,而猎鹰则有20万,其中骑兵15万,步兵五万,罕见的骑兵比步兵多。这也算是猎鹰居民的生活所致,马匹在沙漠中是必备的交通工具,家家户户都有,所以也导致骑兵众多。
    ————
    在骑行的猎鹰骑兵中,罗杰也是其中一员,他两脚踩在马镫上,身体微微抬起,随着马匹的疾驰而上下剧烈起伏,视野中的景色在高速前行下飞速倒退,迎面而来的烈风夹杂着尘土击打在脸庞上,驱散身上的热量,带走额头的少许汗珠。
    随着离敌阵越来越近,那锋利的枪尖和层叠的枪杆在视野中也越来越清晰,倘若是平时,作为老练的骑手,他肯定不会如此鲁莽的冲击这长枪阵列。
    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猎鹰之国虽然贫瘠,但一向重视荣誉和大义,自己既然身在军中,哪怕前方就是刀锋地狱,也必须履行自身的职责。
    他也明白己方将军的想法,那就是让前面的骑兵牺牲一部分,冲散地方的阵列,然后就可以肆意穿插包抄,依靠己方数量和机动的双重优势进行围杀。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