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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
江城,安平县公交站,清晨。
“红红!红红!”
一个人高马大的中年汉子,朝着公交站牌跑去,举起摇晃的手上,是个粉色的保温杯,与他彪悍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少路人都对他侧目。
汉子却不理会周围人怪异的视线,拿着那个粉色保温杯,跑到一个打扮靓丽,拖着行李箱的女人面前,露出和蔼的笑容:“红红,你看你,走得那么急,茶杯都忘带了,赶紧拿着,去京城的火车那么远,路上渴了怎么办?”
“这段日子服装店太忙,我昨晚才有空收拾行李,把这个给漏了……”
朱红接过保温杯,对汉子笑了笑:“爸,谢啦,你快回去睡个回笼觉吧。”
“睡啥回笼觉啊,你爸我干了一辈子杀猪卖肉的活,都习惯早起了。”
朱父轻咳一声,看了眼朱红,眼中带着担忧,“红红,真不要爸陪你去京城?你一个人去大城市,那么多人,不要紧吧?”
数年前,朱红曾被小混混做了不好的事,一度不肯离开房间,仿佛活死人一样。
直到某天,朱红说她要去帮一个好心的婶子做事,去服装店卖衣服,这才踏出了房门。
朱父一开始还担心女儿受骗,悄悄跟过去,还打听了那家服装店老板的底细。
对方叫姜虹,以前在沿江村的,后来分家搬到安平县,为人热情大方,看着也不像骗子,倒是真心雇他女儿做事。
见女儿在姜虹家的服装店做伙计,一天比一天开朗,朱父也放下心来。
“爸,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朱红知道父亲的忧虑,只是露出一个温柔的笑,看不出任何阴霾,“你忘了吗?老板几年前离开安平县,去京城做生意的时候,把店子交给我打理,我可是时常一个人去市里进货啊,不也没事吗?”
她拉着朱父的手,温柔地笑了笑:“爸,别担心,我已经没事了。”
这句话,好似一语双关。
朱父感觉鼻子一酸,他忙咳了一声,向朱红挤出个笑容:“那行,你到了京城,就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
“嗯。”
朱红点头,见一辆公交车来了,就松开了朱父的手,“爸,我走啦。”
朱父点头,“到了京城,记得向夏末小姐转达我和你爷爷的祝福,祝她结婚快乐啊!”
“我会的。”
朱红笑了笑,她这次上京城,就是为了参加她家老板女儿,夏末的婚礼。
看结婚请帖上的名字,男方叫陆九朝。
朱红记得这个人,以前夏末还在读高中时,陆九朝就在她身边了。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两人仍在一起,还结束了爱情长跑,步入婚姻殿堂。
目送朱红上车,朱父收回视线,正要回去,照顾最近生病的老爹,可马路对面突然出现一群警察,将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扑倒在地,戴上手铐。
“夏胜利!现以盗窃罪、抢劫罪、杀人罪逮捕你!有什么话,跟我们去局子里聊吧!”
警察喝道,将嘴里骂骂咧咧的干瘦男人拖走了。
夏胜利?
朱父一愣,好耳熟的名字啊。
这时,就听见旁边路人窃窃私语。
“夏胜利不是沿江村那家吗?”
“好久都没听见他家消息了,我记得他家不是老早以前去京城过好日子了吗?”
“屁的好日子,卖女求荣罢了,我都听人说了,几年前他和他老婆,让他女儿傍大款,他们就跟着过好日子,结果没想到他女儿死了!”
有知情人说道:“他和他老婆好吃懒做,在京城混不下去,前两年就回来了,但以前过了好日子,哪能过回穷日子?两个人工作也不想做,净搞些偷鸡摸狗的事,隔三差五就被抓进牢里蹲一段时间!”
“那杀人又是咋回事啊?”
“说是前几天,他和他老婆抢了金店,分赃不均,把他老婆给……”
另一人做了个切脖子的手势,“他老婆的惨叫声,引来了追查他们的警察,夏胜利连金子都没来得及收拾,就逃跑了,这次被抓,加上以前的案底,怕是要吃花生米咯!”
“造孽啊!”
“我记得他家不是三兄弟吗?夏胜利是最小的那个,弟弟这样乱来,他两个哥哥以前没管他?”
“这个我知道,我有在京城打工的亲戚,跟他大哥夏大庆租过一个小区,夏大庆和他一样,去京城卖女求荣,后来女儿出事,听说是瘫痪了,有年冬天把人放在浴桶里洗澡,其他人忘了这事,第二天发现的时候,已经僵了!”
另一个知情人说到这里,打了个寒颤。
其他人也露出厌恶之色:“忘了?是故意的吧,想甩掉拖油瓶!呵,以前卖女求荣,女儿没用了,就想弄死,真是狠毒啊!”
又有人好奇问道:“后来呢?”
“后来夏大庆一家子在京城里混日子,夫妻俩染上了赌博的毛病,输得倾家荡产,最后还被人砍了手指!又没钱去医院治,就想自己在家包扎一下。”
“但不知道他们咋想的,随便拿了不干净的布包伤口,结果细菌感染,发高烧,没过几天就死了!”
那人继续说道:“听说他妈跟他们一起住,看到他们被砍手指,当场被吓疯,跑出去再也找不到了!”
“真的假的?”
另一人瞪大眼睛,“对了,我记得他家还有个儿子,那个儿子呢?”
那人叹了口气:“他儿子啊……贪得无厌的蠢蛋一个,眼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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