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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之后,对路易威登品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重大变革,以期将其从一个家族企业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大型公司。
亨利将路易·威登的商业模式从批发转为零售,到1978年,他已经将路易·威登扩展到了包括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
在六年里,他成功把路易·威登的销售额从每年的两千万美元提高到了每年的两亿六千万美元。
所以在1984年,亨利将路易·威登成功上市,让路易·威登成了时尚业里第一家上市企业。
上市当天,路易·威登的股票以每股63·63美元的价格售出了一百万股。
而接下来,亨利就是借助股市融资的方式,继续向不同的国家增加门店,扩大公司的商业版图。
至1987年为止,路易·威登的销售额已经高达每年十亿美元的水平。
1986年,路易·威登又迎来一个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时任路易·威登总经理的亨利·拉卡米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经营策略决策。
路易·威登集团和生产酩悦香槟、唐培里侬香槟和轩尼诗干邑的高端酒水公司酩轩·轩尼诗集团合并,两家公司合二为一成立了路易酩轩股份公司(lvmh moet hennessy·louis vuitton),简称为lvmh。
这个新合并的集团公司由路易·威登的总经理亨利·拉卡米耶担任集团的总经理。
而酩轩·轩尼诗过去的总经理阿兰·舍瓦利耶则担任新公司的经营会议议长。
或许在许多人看来,箱包和高级酒之间毫无关联,这个合并完全缺乏逻辑,无法理解。
但是二者在“奢侈品”的共性和商品构成、财务体制等方面的互补性,使得合并可以说是两者完美的结合。
服装相关产业容易受到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战争等突发事态的极大影响。
而酒类业务却很稳定。
正是基于两者对建立互补互利关系的一致认识,路易·威登集团和酩轩·轩尼诗集团都心甘情愿选择合并。
从理论上说,两家公司的合并不但可以借助规模优势,有效防止别人的恶意收购,而且还让两家原本都经营不错的公司集中资源,实现更快的扩张。
但非常遗憾的是,合并之后,路易·威登的四代目和酩轩·轩尼诗的原总裁并未相处融洽。
不得不承认,虽然两家企业合并的好处多多,但是如果从“公司文化”的角度出发,这两家企业的属性其实同样有着太多的分歧与差异。
lv是老牌的家族企业,习惯性的带着法国老字号的骄傲,和居高临下的鄙视链。
而mh属于职业经理人管理的企业牌。
所以无论是什么价值理念,公司经营方式,两家企业哪哪儿都说不到一块去。
结果导致合并之后的磨合期完全难以度过,一个集体分成两个泾渭分明的阵营,整天就为了大事儿小事儿跟哪儿掐。
有一次,只是因为印制纪念品,lv的人把亨利·拉卡米耶的名字放在了mh的阿兰·舍瓦利耶的名字前面,这一举动大大激怒了对方。
于是很快,mh的阿兰·舍瓦利耶就否决了lv想要聘请香奈儿的设计师为lv做设计的请求,以此作为还击。
那么毫无疑问,双方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严重,很快就彻底爆发了,甚至在公开产业都不加掩饰。
在一次公开发布会上lv的亨利·拉卡米耶就对记者表示,说“lvmh的合并,对于mh来讲,明显就是并购和吸收,并不是平等的品牌联姻,而对我们lv来说,维持品牌的自主性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的言论被媒体诉诸于报端,当然让mh的阿兰·舍瓦利耶极其的不爽,他不但感到颜面受损,而且也开始担心两家企业有可能最终分道扬镳。
于是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mh的阿兰·舍瓦利耶决定引入联盟者入场。
他就去找了另一个大酒厂——健力士(guinness)。
与之密谋,希望健力士能出面收购多达百分之二十的lvmh股份,然后向董事会派出健力士的人,好帮助mh牢牢掌握lvmh的控制权。
要知道,lv这边原本有这百分之三十的股权。
mh这边是有百分之二十四的股权。
但如果这个计划成真,形式将会彻底逆转,lv在公司内部的话语权优势将彻底消失。
行好这个消息提前泄露,没等对方动手,就被亨利·拉卡米耶知道了。
不过这一举动无异于背刺偷袭,当然也进一步刺激了亨利·拉卡米耶。
于是乎lvmh俨然变成了一个大战场,两家公司的矛盾再也掩盖不住,“有话好好说”的可能性就此消失,原本的小摩擦正式升级为比谁钱多的内部股权争夺战。
lv接下来该怎么办?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就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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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拉卡米耶很容易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孙子!你不是拉同盟嘛,那我也拉同盟呗!
你拉一个酒厂,要搞你们酒酒联盟的小圈子?
行!那我作为时尚界的一颗明珠,我也要找到一些时尚类的品牌,跟我一起联盟。
于是,作为法国时尚界另一颗明珠的迪奥服装(dior),就成功吸引了亨利·拉卡米耶的注意力。
很快,他就通过别人引荐,主动与迪奥服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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