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0节  娱乐之魅力无限+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产权的年限,住宅是70年,公寓是50年。
    
    嘶~!段振和李梅,听完之后,倒吸一口凉气,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
    
    “琴总,你…你是说真的?”段振有些不敢相信,深吸一口气,看着琴瑟。
    
    “琴总,您…您没有骗我们?”李梅露出片刻的失神,眨了眨眼睛,看着琴瑟。
    
    “当然是真的,要是…叔叔阿姨不信,我可以在合同的第一页,第一条,清清楚楚的打印出来。”琴瑟缓缓抬起右手,点了点头,沉声道。
    
    “那好…大娟,爸爸想问你,这一条你考虑清楚。”段振看着自己的女儿,面色严肃。
    
    “对啊,大娟,当明星看似风光,但是真的很辛苦。这一行,吃的就是青春饭啊。”李梅语重心长地说。
    
    “爸妈,我考虑清楚了,我喜欢唱歌,我想去做我喜欢的事情。”段奥娟缓缓站起身,朝着父母,深深的鞠了一躬。
    
    “叔叔阿姨,你们也不用这么着急回答,我们先走了,你们好好考虑一下。”
    
    “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电话号码。这段时间,我一直住在附近。”琴瑟缓缓站起身,像两人告辞。
    
    ——
    
    第二天,段振亲自给琴瑟打电话,愿意代表女儿段奥娟,和果斯娱乐签约。
    
    琴瑟听完之后,大喜过望,赶紧带着助手张烈钧,去打印店打印合同,一式三份,前往段家。
    
    中午十二点,段振和李梅,在翻看合同,长达两个小时之后,终于在乙方:签下自己的名字。
    
    “好,叔叔阿姨,这一份合同,你们收好。”
    
    “我们会给你们,五天的时间,来处理家里面的事情。”
    
    “五天之后,我们一起坐飞机,飞往明珠市。”琴瑟用水性笔,在上面甲方:签下自己的名字,随即将一份合同,递给段振和李梅。
    
    “好,谢谢。”
    
    “要离开,还有些舍不得。”

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