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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写好的竹简,交到了顿弱的手中。
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纸张,只能用竹简、丝绸记载。
但是。
却已经发明了毛笔。
并且被身为武将的蒙恬改良了,性能提升了不少,蒙恬更是被称之为‘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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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始皇。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
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
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
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
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
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 ........
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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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遵旨。”
“.........”
拿着手中的竹简,顿弱看了一眼。
好家伙。
这个名单上面的人。
不是寂寂无名之辈,就是六国旧贵族,也不知道陛下为什么这么上心,就像是之前杀刘邦这个地痞流氓一样,不知道为何要出动黑冰台。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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