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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就是要收获江枫他们的好感,先混成朋友,再徐徐图之。
一个能够完全控制自己欲望的女人,内心很强大。
很快,几人就来到了鬼市入口,把车停在路边。
这里果然很热闹,整条街上都是美食,
形形色色,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吃不到的。
从这些大排档中散发出的烟火气,
是高档餐厅无论如何也没有的,一种特有的江湖味道。
江枫挑了一家人气看上去很不错的烤肉店,
五人围坐在大树下,又叫了四箱啤酒。
丁瑶应该是很少来到这种底层地方,
一脸好奇的打量着四周。
但是,最令她好奇的,
始终只有一个人,就是江枫。
以江枫今时今日的财势,
居然还会到这种地方吃饭,
吃得这么平民,实在令她感到不可思议。
在她的认知当中,
那些江湖大佬们,个个都穿金戴银,满身名牌,
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要多奢华有多奢华。
总之一句话,
出来混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就连山鸡那样的小角色,
当初在台湾的时候,穷得啥也不剩,
手腕上还知道戴一块假的劳力士。
像雷恭这种顶尖大佬,就更不用说了。
家里的别墅装修得跟皇宫一样,
每次见那些手下,都搞得十分隆重,
仪式感十足,就像官员觐见皇帝一样。
而眼前的江枫,这个已经算是洪兴第二大势力的年轻大佬,
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出校门的学生,干净清爽,
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股少年才有意气风发。
就连他的这几个兄弟,也都很有意思,个性都很鲜明,让人印象深刻。
丁瑶甚至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相处,很舒服,很放松,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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