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87章 情况补充  谍海孤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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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微微点头,将情况记了下来,继续问道:“对南京,各扒窃团伙及势力的地盘划分,你了解的有多少?”

    易文斌想了一下,道:“现在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但跟之前,应该没有太大变化,大致情况还是了解的。”

    “标一下吧!尤其城南…”林默从旁拿过一份新地图,以及几支绘图的铅笔,示意他画一画。

    众人也没有眼巴巴看着,根据易文斌给出的情况及二人的分析,又再仔细对案情进行了一番梳理。

    案情自扒手被抓包起,扒窃团伙出于什么目标,要求他在那几日在码头这类地方犯案,窃取了行李之类物品。

    应该没有针对性,因为扒窃团伙并未出事,窃得物品应该也是被扒手自己带走,所以在事后,并没有波及扒窃团伙。

    但扒手所犯案子,应该闹出了不小动静,犯案地点,可能在匡大成所在警所,但非其负责区域,或在临近警所辖区。

    不知因何原因,情况被匡大成获悉,因刚与扒手接触过,认出或猜测或怀疑乃对方所为。

    再之后,因命案调查,知晓扒手遇害,其怀疑与对方新犯的案子有关,且意识到其中有猫腻,遂与扒窃团伙一样,隐瞒了情况并私底下偷偷调查。

    其应该还掌握着一些其他的情况,不然,不会在知晓扒手死亡后立马展开行动,且有规律的抽出一段时间去查什么。

    只不过,在调查中,他被目标察觉到了,并反过来查他,对方不知因何原因未选择撤走,而是选择对匡大成下手,并伪造成其是意外死亡。

    没错,匡大成的死亡,林默怀疑对方就是故意伪造的,虽然粗略查看现场时,对方疑似匆忙抛弃了尸体,甚至尸体差一点便可能被水冲入长江中。

    但对方若想事后挽救,便真的没有办法吗?而且他们能看出的那些东西,对方真就视而不见?而且若打定主意毁尸灭迹,又何必搞得那般复杂,不在尸表留下痕迹。

    最主要的,毁尸灭迹并不符合对方需求,毕竟一个警察失踪,若无人打招呼之类,肯定会被警方仔细调查的。

    何况被匡大成跟踪,对方大概率便已意识到其身份有问题,既然选择灭口,他们绝不愿再引来警方甚至情报处的注意。

    所以啊!匡大成尸体被发现,绝对是故意为之,就是为了让他们发现匡大成的尸体,然后认定为意外,继而避免遭受追查之类。

    法医及痕检那边,也将更详细的报告送了过来,总体上与在匡家时的初步分析差不多,只是有一些细节上的补充。

    提一下补充的,痕检那边,对衣物一寸一寸的检查后,在右肩外衣上发现了几丝细小毛发。

    毛发与衣服起的绒和球卷缠在一起,未被水流冲走,且毛发断面较新鲜,遗留时间未久。

    当然,毛发并不是人的,而是什么动物的,准确说,是已经被制成皮毛制品的动物皮毛,所脱落下来的毛发。

    因为在毛发本身上,发现了加工皮毛留下的痕迹,依据对案情经过的推导,很可能是匡大成被人控制反抗时,挂曾留下。

    而毛发分布,在左肩靠前,其他地方并未发现,据推导,很可能是敌人手上戴了副手套,一副真皮带毛的保暖手套。

    真皮手套在南京也不稀罕,关键点在带毛及保暖上,眼下虽已入深秋,夜间已有一些冷意,但也尚未到戴保暖皮手套的程度。

    当然,戴手套可能是有其他目的,像是遮掩防止留下痕迹,像是便于下药等等,不过林默更倾向于另一个。

    如果是非常刻意的戴手套,那自然是选择最适合、最合用的,如果只是觉得有点必要,但并不是很在意,那大概率就是随手拿取一副手套来用。

    在这里,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更高,而随手能拿到这样一副手套,说明他要么现在用着,要么是近期用过。

    而匡大成关联案件,扒手遇害大概率与行李有关,行李自然多半与出门在外的人有关,而两人前后接连出事,基本排除离京或路过的人。

    即,行凶者自外地而来,比在南京更需保暖的地域,自然是得往北走了,其在十多天前到南京,再算上路途所需时间,单考虑气温,对方至少自华北甚至更往北而来。

    平津、浦口、火车站、一二等坐车厢、卧铺、皮草衣物、皮箱、年岁稍长……

    林默在笔记本上,将一些关键信息罗列下来,平津自不必说,不从那边启程,也大概率在那边中转过。

    至于浦口,刚至深秋,再往前数一个月左右,北边也不算太冷,所以对方南下应该是比较赶的。

    那么远距离南下,能选的交通方式就那几样,不外乎铁路、水路罢了,水路又分内河及海路。

    内河自然是走运河,但运河上并无太大的班船客轮,跑这一整条航线,甚至跑一部分的都没几条。

    小船是有,但慢不说,也与对方可能的装扮身份不符,基本上可以排除。

    走海路,大的客船是不少,但一般跑的都是大城市之间航线,若直达南京,大船一般都是停靠在下关,又转乘小船跑这么一小段进秦淮河干啥。

    当然,也可以不是直达南京,而是在上海之类城市中转换乘小船后再抵南京,但同样与身份装扮这些不太相符。

    虽然那几根毛发,并未确认来自何种动物,但观其微小柔亮等特征,不论保暖还是舒适性都绝对差不了,且非常见物种,这些凸显的可都是钱。

    戴这样一副皮手套,再搭配上符合的行头,乘坐小船,还是大城市往另一大城市跑,可疑不说,还格格不入会给人留下很深印象。

    当然,他可能收起手套,还换了身装扮,但其能被扒手盯上,身上或所带物品上,肯定有什么较显眼特征引起其注意,在南京都会被盯上,一路上更会。

    之前的问题同样存在不说,这一路上可能的遭遇,也足以让其警惕十足,想被一个,这方面不太专业的扒手得手的几率不大。

    扒手死在自家附近,基本可以说明其已经得手,这也是林默之前提及销脏、脏物这些的原因。

    这些佐证,基本可以先排除走水路的可能,而铁路,则是有着几等车厢可选,穿着、身份等问题,用来考虑乘坐哪等车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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