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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成江语塞,干咳了一下,“那……那没有,就我一个好男人,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这皮鞋真不好穿,还td贼贵,真不如棉鞋布鞋好穿,乎~嘶~这都还没结痂,又把皮刮掉~”
嘶~开水烫一下,脱皮的脚后跟更疼了。
同时也发现了脚趾头跟脚底又起了三个大水泡。
“你快给我拿针来,把水泡挑掉,哪会感觉走路那么疼……”
“风光就好了,疼一点算什么?脚走烂了也没事,疼死你。”
叶母看着他在灯光下疼的龇牙咧嘴,嘴里嫌弃,但还是给他拿针用打火机消毒了一下,挑掉脚底的水泡,顺便拿茶油给他抹上。
叶父穿上棉鞋舒服了。
“东子天天穿着个棉鞋到处跑,你倒好,还天天非得穿皮鞋,走一天,晚上回来,搞得自己现在受罪了。”
“大过年,穿棉鞋出门像什么?也就他现在是大老板,穿啥也没人嫌弃。”
“那你就给他开个车,你还讲究上了?他都不讲究,你就瞎讲究。”
“别啰嗦了,赶紧睡觉吧,等会儿大半夜的,指不定还得打电话回来叫我开车去接他。”
叶耀东自从把车子的事搞定后,又陆续开始了早出晚归,醉生梦死的应酬了。
大过年的本来就是天天喝酒应酬,也就去了两天市里,安分了两天,回来后自然就不消停了。
叶父白天也是跟着他到处跑,等晚上了就先回来,然后半夜再等待东子的召唤。
他新车刚上手,也乐在其中,随叫随到。
叶母小声的骂道:“这一天天的,又开始不着家了,整天三更半夜醉醺醺的回来。”
“我看阿海阿江成河他们几个都是跟他学的,现在也是天天三更半夜的一身酒味回来,也不知道大半夜都去哪了。”
“一个个的都不像样,好的不学学坏的,以前都还不会天天三更半夜的才回来,现在好了,有样学样。”
叶父道:“年轻人爱玩正常,一个个都大了,又不是以前还小,现在外头多好玩啊?”
叶父现在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也开明许多,知道年轻人爱玩,外头的年轻人都是这样,所以也没觉得哪里不好。
“你得多见见世面,不然井底之蛙了,这也要念。”
“谁井底之蛙?你厉害,你牛逼,你见过世面,嫌我井底之蛙了?”叶母声音都拔高了。
“嘘嘘嘘,小声一点,大晚上的,老太太都睡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不说了,睡觉去了。”
叶父赶紧拍拍屁股回屋睡觉去,留下叶母憋着干瞪眼,心里一直想着他那句,说她井底之蛙。
想好好再跟他吵一下!
心气不顺的叶母等回屋后就开始烙饼,翻来翻去的睡不着,听他打呼噜,就拍他掐他,偏叶父只要一睡着就跟死猪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等第二天睡醒了,才感觉手臂青了几块。
马上也到搬家的日子,叶父叶母白天也忙,两口子每天都得往镇上跑,把搬家需要准备的东西提前买回来,有时候漏了就得再跑一趟。
等临近日子了,还得去订酒菜,更忙了。
还好,家里人口多儿孙多,并且都大了,个个都是壮劳力,不缺干活的人。
白天那些小子倒是都在家,只是都是夜里活动,早上睡觉,中午才舍得起来干活,还好有他们老子在。
搬家当天一大早,新房子门口就早已人声鼎沸,运桌子的,运碗筷的,帮忙的,瞧热闹的,都是人。
砖红色外墙贴着菱形瓷砖,外头的铁门新漆的深绿色在晨光里泛着油亮。
门口两盏斗大的红灯笼从凌晨四点就亮着,灯罩下滚着的金黄流苏被海风吹得簌簌响。
灶台临时搭了三个,大铁锅已经架上去了,就等菜运回来了。
叶父叶母足足需要摆三十几桌,排场超大,也就仅次于给老太太过寿了。
这个还只是搬家,叶成海跟叶成河两个结婚也才摆了十几桌,但是谁让叶父叶母亲戚朋友多,再加上大半个村子的人也都受益于叶耀东,都捧场来了,自然摆的桌数也更多了。
今天叶父叶母也狠狠的风光了一把,门口都铺上了红地毯,反正也是去年两兄弟结婚的时候买的,可以重复使用。
叶母穿着崭新的绛紫色套装,发髻梳得油光水滑,正指挥着几个孙子往红地毯上撒桂圆干,自己嘴里也念着“步步踩金丸,富贵圆满“的老话。
她早就提前练习,念叨了一早上。
他们这边搬新家不是穿红的就得穿紫的,意味着大红大紫!
等他们家完成了进宅仪式后,他们也将新房子敞开大门,随便大家参观。
来的人无不夸这房子气派,夸三兄弟孝顺,又齐心协力,他们老两口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这么大的宅子,也让一大家子,从老到小都倍有面子,叶父叶母两个一高兴,都同时喝多了。
并且所有男丁也都喝多了,酒席一结束,通通都暂时扶上楼去呼呼大睡了,只留下家里的女性收拾残局。
叶耀东原本还想着酒席结束就走的,后面早就打消了念头,也是想着吃完席,肯定也都喝多了,要走也得第二天。
更何况也答应了要将车子借人家当婚车,这怎么也得等中午车子开回来才能走。
暮色渐浓时,大宅门口的红灯笼亮得更艳了。
海风送来咸腥气息,与满院酒菜香糅成独特的味道,第二天都消散不了。
次日,叶母喜气洋洋的起来打扫门口,都还有酒气跟隔夜的酒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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