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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
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
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
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
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
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
而这种习惯性的牵挂和疼爱,终于在某一刻变了质。
那一次,他恰好因公过去西安,知道她也在西安,便到处找她,走遍了西安的古玩市场,却一无所获,后来无意中听到几个铲子说话,知道他们如何从一个瘦弱少年手中抢到了钱,他陡然意识到了,详细打听过后,怒从中来,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人,之后跑过去山里找她。
赶上山洪,他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发着高烧,浑身瑟瑟发抖。
他抱着她,在荒郊野岭中踩着污水往回走。
他还记得,那时候夜很黑,她无助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低声哀求自己。
她发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意识不清,说了很多胡话,她求自己放下她,说她肯定活不成了,说她不想连累他,说她完全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上。
说她这辈子就是彻底的失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用布条将她绑在背上,背着她往山外爬。
她完全丧失了求生意志,竟然用刀子割断了绳子,让自己摔下去。
他还记得那一刻的心悸感,像是被人挖了心一样,跌跌撞撞地扑下去把她捡起来,把她抱在怀里。
那一刻,她就是他的心。
没有了心,他也可以跟着一起死。
因为他任务的保密性,他跑去找她其实已经违反了规定,后来送她到了医院,并不敢在她面前露面,更不能解释什么,便匆忙归队了。
在那段时间,他思维一直很混乱,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她的那些牵挂已经无法压抑地溢出,无处安放。
他需要一个罐子,能够把这浓烈的感情装下的罐子。
一直到那天,她去了陆家,却又离开了,和他险险错过,他知道了,心慌,忙去追。
只是并没有追到。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看到她已经上了车,瘦弱渺小,微低着头。
那一刻心脏狂跳,觉得整个世界爆炸了,只剩下挨挨挤挤人群中那个过于单薄的身影。
于是在那时候,他终于把自己澎湃而无处可依的感情找到了一个归处,也许可以称之为爱情。
陆守俨收回散漫的心神,低头看着怀中的初挽。
他爱怜地亲了亲她的额,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满足。
这个世上,除了夫妻外,并没有任何一种形势更好地让他宣泄和诠释对她的怜惜个疼爱。
幸好她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让他可以光明正大地抱着她。
他浅浅地吻着她:“挽挽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是不是?”
初挽便勾着他的脖子,将脑袋埋首在他胸膛里,低低地说:“那这个时候你应该叫我什么……”
说出这么直白而刻意的要求,她有些脸红。
不过她确实很想听他说。
就要分开了,她想得到更多来填满她的心。
陆守俨侧首,轻咬了一下她的耳尖:“宝宝。”
这两个字带着沙沙的暖意,传入初挽耳中,瞬间激起初挽体内的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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